回應”陳振聰信耶穌”一文, 兼論教內怪現象
本無打算為陳振聰事件寫文,日前在輔仁見到了思.寫Blog主Steven的一篇”陳振聰信耶穌“,算是為陳受洗信主一事提供了幾分正面解讀。
然而此文縱有正面意義,同時卻存在不少值得細加討論的地方。
文中引耶穌跟稅吏和罪人同檯吃飯及經文來論到林以諾帶領陳信主本是信徒應盡之義。
「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之後又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可2:17)。
作者對經文無理解錯,我們本應是接納/親近一些被社會離棄的人,讓他們得聞福音。然而,引來社會的強烈批評的原因,除了因為陳本身被大眾「視作過街老鼠的人」之外,另一因素我們不能不注意的 – 是林以諾此人言論的前後不一。
當一眾基督徒為林以諾牧師改變了一位風水師而大聲稱許時,我請大家也不要忘記不久前這牧師被報導他在自己講道中將將同性戀與吸毒者、賭徒及癌病等相提並論。同時這起事件也為基督教界與同志平權者打開戰幕。
風水師,名人名星,同性戀同樣也是這俗世中的罪人,當前者落在林牧師手上,就是「你仲咩唔肯饒恕你的弟兄!!?? ;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但當後者落在林以諾上,卻係寸土必爭,你一聽同性戀申訴他們的理由,你就係接納同志運動的信徒!! 而這種前後不一的差別對待,正正是群眾憤怒的由來。
基督圈子怪現象
然而細心觀察,這不獨出現在林以諾牧師一個人身上,而是基督教內一部份信徒的”共同理念”。
當你問為何咁急要為陳振聰受洗而大肆宣傳時,他們就會話你為何論斷他人。
當你問為何要接受明光社主張去面對同性戀時,他們就會批評你為何不認同聖經。
當你批評一些教會現象時,他們就會話為何你不自省。
這種種「為何」,你是找不到確定的標準,總之你的批評是批評,我的不是批評是持守真理; 同樣地你問林牧,為何處理陳弟兄與同性戀之間差之千里的態度時,你會期望有什麼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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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信耶穌”一文作者在最尾作出一個謙遜的回應: 「作為一個有信仰的人,我不能妄斷別人是否藉宗教之名招搖撞騙,一個人是否改過自新,上帝在鑒察一切,不是由三姑六婆說了算」
這本是極好的態度,但這又是否可以完全應用到陳的身上呢? 在這時我只想起另一名人的信主經過: 陳冠希
在經歷過艷照事件後,陳冠希經牧師Jason Ma而宣告信主,繼而出現在全港各大報紙媒體。當年情景也是一樣,有人覺得這是榮耀上主,也有人批評這是「洗底」活動。
以香港健忘的個性,講多2個月這件事已經沒有出現沒有討論。
但當年信誓旦旦要與楊永晴結婚,不久已傳來分手消息,上年更已另結新歡。
信耶穌? 唔……我不知道….「作為一個有信仰的人,我不能妄斷別人是否藉宗教之名招搖撞騙,一個人是否改過自新,上帝在鑒察一切,不是由三姑六婆說了算」
真的,用時間來證明吧,我希望我錯了,我希望陳振聰能說不要林牧師來為我求情做人格證人,人世間的法律比不上天國的法律,我就狠狠地完成地上律法,繼而做走更新的生命。




